谁为巨额财务违纪承担责任?
2007-12-27 08:27:24| 分类:
杂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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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署审计了56个中央部门本级,延伸审计了434个二级预算单位,查出违规问题金额68.72亿元。
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方面,审计署组织了对支农资金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、救灾资金、社会保险基金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、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等8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。全国审计专项资金总额1.9万亿元,促进资金拨付到位、上交财政和挽回损失71.6亿元。
在效益审计方面,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损失浪费问题金额271亿元,投资项目审计后核减工程款291亿元。
数字触目惊心,以前就有类似的审计成果。可是想知道到底谁应该为上述违纪承担责任?主人应当问责哪一个仆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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